刘桓,男,1955年出生,国务院参事、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政协财政预算民主监督小组组长;清华大学、北京大学MBA、MPA主讲客座教授;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税务报》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
长期从事财政税收、金融证券理论及实务研究,先后著有《中国税制》、《纳税检查》、《证券业经营管理》、《财政金融学》等多部著作,在人民日报、金融时报、中国税务报、税务研究、涉外税务等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
曾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工作,先后任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副局长和北京市地税 [1] 局局长助理等职。曾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证券税收研究所所长、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秘书长、北京市地方税务学会副会长。2011年4月被聘任为国务院参事。
主要研究方向:税收政策与制度 证券市场与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