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永平,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10月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哲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1984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哲学系,获学士学位。毕业留校后在哲学系和马列教研部工作。1996年7月在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博士学位,毕业后先后在中央党校办公厅、组织部、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工作。现任中央党校科研部副主任、教授,同时兼任中央党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中国邓小平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理事。
在教学方面,为理论宣传班、西藏班、青年教师进修班学员和哲学专业硕士生讲授社会进步理论、哲学原理和哲学前沿问题。在科研方面,发表学术类和理论类文章近70篇,个人著有《进步观念的当代重建》,出版合作著作近20部。
分管科研管理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室。
从1985年以来,先后在《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哲学动态》、《教学与研究》、《学习时报》、《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理论动态》等报刊杂志发表研究论文8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光明日报》、《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论点摘编。出版个人专著2部:《进步观念的当代重建》、《创新:由危机走向进步的动力》;出版两人合著著作2部:《地球告急——挑战人类面临的25种危机》、《新加坡国民素质考察报告》;出版三人合著著作1部:《社会进步的政治维度》;出版集体合著10余部。主持国家软科学项目《抑制商业贿赂的道德分析及对策建议》(2006GXS2B050)研究;参与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
郝永平在内蒙古大学学习期间,曾连续4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在南开大学读书期间,荣获光华奖学金一等奖;2001年9月专著《进步观念的当代重建》荣获中央党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02年5月被授予中央党校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04年9月被评为中央党校十大工作实绩优秀奖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