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东简介:
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男,1960年7月生,山东蓬莱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1979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1983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诉讼法学研究生,1986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之后攻读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7年晋升为教授。2012年12月4日,陈卫东入选2012年度法治人物。自1998年出任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以来,陈卫东带领团队就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难点和空白点开展课题研究。在重重阻力之下,陈卫东主持撰写了《羁押场所巡视制度研究报告》,被公安部采纳,于2010年9月13日颁布了《看守所特邀监督员巡查监督工作规定》,称其“成为我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个亮点”。2007年,陈卫东撰写了《我国秘密侦查合法化之辩》,建议将秘密侦查纳入法律条款,用公开严格的法律程序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2012年,中国刑事诉讼法完成了第二次修改,修改条款之多,范围之大前所未有,其中“秘密侦查”被写进法律,“羁押人员投诉权利的保障”也在积极推进中。陈卫东教授致力于中国的司法改革研究,发表、出版了许多学术论文与著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主张,为中国的司法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参加了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的一系列改革论证会,参加了中国律师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起草与修正工作。陈卫东教授与英国大使馆文化委员会、英中协会、美国福特基金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承担了美国福特基金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刑事诉讼法的配套措施与保障机制研究》等项目,目前正在承担英中协会《保释制度研究》等一系列课题,主持召开过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等大型国际研讨会。还与美国纽约大学正在合作《刑事审判及审前程序》的课题。
专著: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自诉案件审判程序》《司法文书写作教程》《中国刑事诉讼法》《检察监督职能论》《刑事普通程序》《刑事特别程序的实践与探讨》《刑事二审程序论》《审判监督程序论》等8部,主编、参编各类教材、著作《刑事诉讼法学》《中国律师学》《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事、行政、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调研报告》《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对策研究》等50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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