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拟邀师资
高管课程
培训专题
课程大纲
名师资讯
联系我们
客户案例
网站首页
>>
课程大纲
>>
查看详情
鲍灵光老师《“走出去”企业税务风险应对与税务筹划》课程大纲
2022-01-18 18:08:13
《“走出去”企业税务风险应对与税务筹划》课程大纲
课程背景:
"走出去"是我国企业发展壮大后国际扩张的必然选择,开拓国外市场空间,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还能获取更多的经济资源。本课程分析"走出去”企业的投资现状及特点,从案例分析“走出去”企业会遇到的11项税收风险及应对的措施,帮忙企业规避对外投资的常见税收风险,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让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培训有助于走出去的财务管理人员掌握当前中国税改和BEPS反避税背景下的税务筹划知识与技巧,提高企业境外投资经营的经济效益。
课程对象:
财务总监/税务总监/财务副总/投资总监/总经理/会计事务所相关人士;律师等
课程收益:
学习本课程可让学员知道自己公司走出去投资经营遇到以下税务风险时该如何处置和应对:
1、企业走出去搞工程承包和对外援助把国内购买的货物设备携带出境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2、境外投资如何避免成为常设机构PE而被东道国税务机关征税?
3、走出去后在国外缴纳的公司所得税如何抵免中国纳税义务? 中国对多层控股公司是如何限定抵免的?
4、海外开设分公司发生的亏损如何进行弥补?不同国家分部可以盈亏互抵吗?海外分部亏损可以冲抵国
内总部或分部盈利吗?
5、海外全资子公司如何避免被国内税务局认定为CFC从而把长期不分配或少分配的利润汇集到国内母公
司当年应税所得缴税?
6、企业向境外关联方大额支付的税务风险都有哪些?如何应对?
7、公司走出去后跟当地国家税局发生纠纷如何解决?是不是直接打电话给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8、走出去企业的税务架构如何搭建才能更好地节税?特别是境外搭建VIE架构如何规避拆除的税务风险?
9、公司到海外并购过程中如何做好尽调?并购时采用何种模式?海外设立SPV并购过程中的税务风险如
何加以控制?
10、企业走出去如何应对非税务方面的比如金融财务环境知识产权法律文化习俗等风险?
11、走出去后是不是跟国内税务局就没关系了?如何确保不发生居民国---中国的税务风险?
12、在国外获得的经营投资所得如何获得东道国跟中国税收协定规定的减免税或低税率待遇?
13.境外投资如何避免成为常设机构缴纳重复税收?
14.境外投资如何实施集团架构设计设立分支机构避税?
15.走出去企业如何利用协定避税?
16.走出去企业境外设立全资子公司如何利用CFC规则避税?
17.境外转让中国境内公司股权如何最大限度节税?
等等。
课程说明:
本课程核心内容---走出去企业税务风险应对部分,鲍老师曾经于2015年12月8日在大连出席由汤森路透集团赞助,上海财大和高顿财经联合主办的“全国第五届税务总监高峰论坛”上作过简要分享。受到全国各地众多企业财务税务总监和税务经理及投资总监的高度评价。(有分享图片为证)
课程大纲:
第一模块 “走出去”企业的投资现状及特点
1、投资现状(规模增长和结构变化)
2、特点(国别地区、行业、投资模式、效果)
用大量数据和图表说明走出去投资经营的特点。
3、对当前中国海外投资政策的解读
(国家对万达等企业海外非理性并购整顿以及黑名单制度推出会影响企业走出去吗?)
第二模块 走出去企业12大税务风险应对
(每种风险配有2-3个案例精讲)
1.境外所得被重复征税的风险
2.滥用公司组织形式的风险
3.在境外被认定为常设机构的风险
4.未开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未报告境外投资信息的风险
5.国外承包工程和外援项目货物出口退税风险
6.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受阻的风险
7.受控外国公司(CFC)的风险
8.关联交易特别纳税调整的风险
9.向境外支付大额费用的风险
10.境外分支机构亏损弥补的风险
11.境外遭受国际税收纠纷的风险
12.VIE架构和海外并购的税务风险
第三模块 企业“走出去”前后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 走出去前的准备工作
2. 走出去的非税风险(法律金融环境知识产权社会文化习俗应对)
第四模块 走出去企业税务筹划的现状和问题
现状
问题
改进路径
第五模块 走出去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第六模块 走出去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与案例分析
常设机构避税法
分公司补亏避税法
子公司CFC避税法
转让定价避税法
境外大额支付避税法
税收协定筹划法
境外税收抵免避税法
资本弱化避税法
第七模块 走出去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提示
走出去企业税务筹划要避免和关注以下问题:
1.通过在低税地设立壳公司,仅满足法律形式但不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将股权、债权、无形资产归集到该公司,获取收益时一方面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优惠,另一方面享受境外所得免税优惠。
2.设立多层境外持股架构,形式上转变为外国企业,但实际管理机构仍在中国,藉以规避中国税收管辖。
3.在低税地设立企业,并获取诸如利息、股息等消极所得,将利润堆积在低税地,以逃避国内纳税义务。
4.将境外费用转嫁至境内侵吞税基。刻意混淆境内外企业费用,通过境内公司列支了原本应由境外公司承担的成本费用,从而侵蚀了境内企业的税基。
5.通过混合错配实施避税。利用国家(地区)间税法差异,企业对同一实体、金融工具或交易进行不同税务处理,从而产生双重扣除或者一方扣除、一方不计收入的错配结果,导致交易方总体税负减少。
6.关注国际多边税收监管趋势
培训一天:主讲+30分钟咨询
标签:
鲍灵光
讲课预约电话:李助理
13811229543
(微信)
【非培训
勿扰】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为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供版权证明,我们将立即删除!
点击免费电话咨询:13811229543
京城名师培训网
京ICP备19057469号-2
电话:13811229543 手机:13811229543
技术支持:
友点软件
网站首页
电话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